籃球知識網
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
籃球場地演變
起初籃球場地大小沒有明確規定。
1892
年的原始規則,規定場地不可小於
1200
平方英尺
,不得大於
3600
平方英尺。
之後出現了
9
人
3
區制和
5
人兩區制場地。
1893
年規則條文增加到
23
條。
1897
年比賽從中圈跳球開始,並增加了犯規罰球規定,場地又有新的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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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
籃球的起源
籃球這種運動是由加拿大人奈史密斯
(Naismith)
所發明的。
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,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,他的興趣是體育,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,因此忍耐到畢業,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,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,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,剛出校門的
Naismith
和他們處的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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